天貓價保服務變更公示通知
2024-01-09|19:37|發(fā)布在分類 / 引流推廣| 閱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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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給予顧客的價保請求體驗,在顧客請求價保時新增“一鍵價保”入口;一起為了幫助用戶更好了解規(guī)矩,對本規(guī)矩文檔進行表述的調整。
本規(guī)矩于2024年4月8日公示,將于2024年4月15日收效。擬收效的規(guī)矩全文如下(標紅為本次調整部分):價保服務規(guī)范
一、什么是價格保護服務?
為保障顧客在天貓及營銷渠道(即聚劃算、百億補助和天天特賣,以下與天貓可統(tǒng)稱為“各渠道”)的購物體驗,當顧客經過各渠道購買在如下圖展現方位標示有指定價保服務標識(如“15天價保”、“全程價保”、“30天價?!薄皟r保服務”等,以實踐展現為準)的什物產品后,在價保期內,若同一商家的該同一產品出現降價,則顧客可請求價保補差(特別景象除外),各渠道價保體系將依據本規(guī)矩核算差價額度并完成向顧客的差價補/退。
二、價保期怎么檢查?
詳細訂單價保期即價保可保的時刻規(guī)模請以訂單概況頁面展現的時刻為準。
三、同一商家的同一產品怎么認定?
即品名、規(guī)格、型號、品牌、尺度、尺碼、色彩、口味、售賣方法等單一產品維度的系列基本信息均共同的同一商家店鋪內的產品。
如價保期內商家銷售與請求價保補差之訂單的產品包裝和規(guī)格等不同的同種類產品的,不在價保補差規(guī)模內。
四、不支撐顧客請求價保補差的特別景象有哪些?
(一)以下產品或訂單類型不支撐價保服務,即無價保服務標識
1. 部分特別類意圖產品,如:黃金、鉑金;
2. 產品訂單運用了品牌兌換卡,或參與了“買就返”玩法。
(二)價保期內若處于以下場景,將無法發(fā)起價保補差請求
1. 請求價保時未滿意導致降價的特定優(yōu)惠條件,例如:由于前N分鐘優(yōu)惠導致的降價,顧客未在前N分鐘內發(fā)起;由于優(yōu)惠券等導致的降價,顧客未獲得對應的優(yōu)惠券或不滿意優(yōu)惠券運用條件(如請求價保補差之訂單的產品總金額未達到優(yōu)惠券門檻等);
2. 產品已被下架、刪除,或產品正處于官方預售預熱或定金狀態(tài)下;
3. 訂單正在退款、退貨、換貨過程中,或已全額退款、退貨退款;4. 屬于天貓世界的產品且在未發(fā)貨、未清關等狀態(tài)下;
(三)價保期內若屬于以下場景導致的降價,將無法支撐對應場景降價的補差
1. 聚劃算訂單,同一產品參與天貓雙11/618活動期間導致的降價;
2. 運用了部分限時定量超低價優(yōu)惠,如:秒殺、洋蔥盒子試用、天貓U先樣品試用、積分許愿池、渠道安排的新人專享優(yōu)惠、贈品等;
3. 紅包(含消費券)、運費、百億補助、天貓購物券(日常)、88vip付費會員優(yōu)惠、天貓積分、淘金幣抵扣、區(qū)域優(yōu)惠、渠道優(yōu)惠、中國大陸以外地區(qū)promo code優(yōu)惠、世界直營-舉世轉翻樂、品牌兌換卡、信用購、新零售線下訂單等;(四)本價保規(guī)矩項下,如用戶存在以下利用本價保服務進行盈利或不合法獲利、以任何形式轉讓或搬運其所享有的價保權益、非本人運用的,或許各渠道有合理理由懷疑用戶存在不當運用、請求價保服務或補差權益等行為的,各渠道有權采納不予補差、要求用戶退回已價保補差金額、用戶無法請求補差等辦法:
1. 經過任何不正當手段或以違背誠篤信用原則的方法運用本價保服務的,如經過與其他用戶串通或利用機器等方法進行做弊、刷取或套取補差等擾亂活動次序的行為;
2. 經合理判別,用戶請求運用本價保服務的訂單獲取的產品或服務并非個人日子所需,或非用于個人消費或運用的;
3. 用戶欠缺買賣志愿,如利用退款流程、補差流程的便利性以完成獲取權益或利益的不當意圖,補差后出現很多退款的;
4. 用戶被以為存在違背產品或服務提供方的相關協(xié)議或規(guī)矩的行為,或已經被產品或服務提供方限制接受服務或購買產品的權利;
5. 其他違背誠篤信用原則的行為。
五、價保補差請求流程
1.請求途徑:顧客可經過 “訂單概況頁面 - 退換/請求售后 - 價保 - 一鍵價保"等途徑請求價保補差。
2.退差流程:顧客請求價保后,各渠道價保體系將依據本規(guī)矩主動核算是否降價、差價額度等并完成向顧客的差價補/退。
六、其他注意事項或闡明
1. 如因優(yōu)惠券導致的差價,顧客在價保成功后,對應的優(yōu)惠券將被核銷;
2. 若已價保補差的訂單發(fā)生售后退款,最大可退金額須扣除價保補差金額;
3. 如出現不可抗力或形式改變的狀況(包含但不限于重大災害事件、活動或服務受政府機關指令需求停止舉行或調整的、活動或服務遭受嚴峻網絡進犯或因體系故障需求暫停的),則各渠道可依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主張免責;
4. 各渠道可以依據實踐狀況對規(guī)矩進行必要變動或調整,相關變動或調整將發(fā)布在服務頁面上,發(fā)布后依法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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