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yè)打假人索賠算不算敲詐?職業(yè)打假終于被立案!
2022-12-30 | 17:06 | 發(fā)布在分類 / 客服知識 | 閱讀: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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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的“打假人”陳之強攤上事兒了。
陳之強算是國內年齡最小的“職業(yè)打假人”。2022年2月,剛過完18歲生日的陳之強便開啟了打假的職業(yè)生涯。不到一年時間,他已跟商家打了800多場官司,獲利十幾萬元。然而,“打假”職業(yè)帶給他的不只是高額收益,恐怕還有牢獄之災。2022年12月27日,受理過陳之強800多場訴訟案件的廣東省徐聞縣人民法院,認為陳之強行為已涉嫌敲詐勒索犯罪,將其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徐聞縣公安局已決定對其立案偵查。
打假把自己打成“犯罪嫌疑人”,剛剛成年不久的陳之強,這下子徹底慌了。
“打假不是談戀愛,就是為了掙錢”
人在18歲的年紀,往往會選擇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陳之強是個特例。他在18歲的時候,給自己挑選了一件“成人禮”——成為打假人。陳之強毫不避諱地說,打假不是談戀愛,他不是喜歡才干這個,他純粹就是為了掙錢。
2003年1月28日出生的陳之強,目前長住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他的家庭條件一般,父親是一名司機,母親待業(yè)在家,家中還有弟弟妹妹尚未成年。陳之強高中還沒畢業(yè),就開始為生計發(fā)愁,他最終發(fā)現(xiàn)了一條掙錢的門路——打假維權?!扒皫啄昃蛯@行業(yè)有所關注,因為很多商家謀求暴利,或多或少都會存在問題。我搜集了一些相關案例和資料,學習跟法律訴訟有關的知識,然后就等著成年以后,成為一名職業(yè)打假人?!标愔畯姼嬖V新黃河記者,去年2月,在過完18歲生日之后,他便以一個“成年人”身份走上了打假之路。
對于自己的第一起打假官司,陳之強仍記憶猶新?!爱敃r是在徐聞縣的一家小超市,我買到了一件過期食品,然后向法院提起訴訟,經(jīng)法院調解后,對方賠償了我500塊錢。”初戰(zhàn)告捷的陳之強,開始更加頻繁地進行打假維權行動。為了提高打假效率,他將目標從線下轉為線上,瞄準了幾大電商平臺。陳之強發(fā)現(xiàn),很多電商平臺的店鋪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帶:假貨、虛假宣傳、缺少產品合格證、進口產品沒有質檢報告等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則需要“退一賠三”;按照《食品安全法》,如果賣家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則應該“退一賠十”。
在陳之強看來,成為一名職業(yè)打假人并不難,只要研究好相關政策法規(guī)、掌握了舉報、訴訟的流程,打假的成功率就能變得很高。他的打假對象并不固定,只要發(fā)現(xiàn)商家有問題便會打,目的就是獲得懲罰性賠償。在陳之強的印象中,最高的一筆打假獲利有5000元。對方是一家經(jīng)營熟食的電商,因為食品流通許可證涉嫌造假,陳之強在發(fā)現(xiàn)該問題后,以消費者的名義購買產品,然后聯(lián)系商家要求退賠,在遭到對方拒絕后,陳之強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向工商執(zhí)法部門投訴,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成功獲賠5000元。
一年里打假800余起,每月收入過萬元
在過去的一年里,陳之強過得相當忙碌。翻看他的朋友圈和個人微博,他每天都忙著寫訴訟材料、開庭,桌子上擺放著厚厚一摞的訴狀,像極了一個法律人士。除了個人打假,他也嘗試做起“收徒”的業(yè)務,開設打假維權交流群,收取388元學費教授別人如何職業(yè)打假,有家公司甚至有意聘請他當法律顧問。閑暇之余,他還跟一位網(wǎng)友打了一場侵犯自己名譽權的官司,因為對方在群里進行言語辱罵。靠著職業(yè)打假,陳之強自稱,目前每個月有過萬元的收入,11個月以來差不多掙了十幾萬元。
陳之強說,自己所有的“打假”訴訟官司均由當?shù)氐男炻効h人民法院受理,2022年總共打了八百多場官司,但大部分被法院駁回了起訴請求。法院駁回的理由幾乎一模一樣:綜合本案及原告陳之強起訴的其他案件事實,原告的購買行為顯然并非為生活消費需要,而是出于“買假索賠”的牟利行為,屬于“職業(yè)打假人”,可以認定陳之強系以牟利為目的而購買涉案產品,其購買行為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其起訴要求懲罰性賠償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不予支持。
不過,除了被駁回起訴的案件,還有兩三百場官司,陳之強成功與對方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在拿到“和解費”后選擇撤訴?!皩τ谝恍┥碳襾碚f,因為知道自己產品有問題,為了避免10倍賠償、耗時間走司法程序,往往會選擇雙方‘和解’這種處理方式,這也是打假這個行業(yè)的主要收入來源?!标愔畯娊忉屨f。
法院認為涉嫌敲詐勒索,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
2022年12月27日,陳之強突然收到來自徐聞縣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書》,直接嚇出了一身冷汗。
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打假”官司。作為原告的陳之強,起訴珠海一家食品公司旗下電商銷售的罐裝食品未能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向商家要求索賠。法院像往常一樣,駁回了陳之強的訴訟。不過,這一次的《民事裁定書》上還另外增加了幾大段內容:陳之強自2022年2月以來在網(wǎng)購平臺以較少金額(幾元至幾十元不等)的價款購買各類初級農產品、深加工食品及其他產品等。爾后以該產品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識的規(guī)定、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產品過期等事由,惡意向網(wǎng)購平臺中的商家索賠,并濫用法律懲罰性賠償規(guī)則請求商家賠償,濫用訴權起訴牟利。本院在已審結的陳之強起訴類案實體判決均為駁回其訴訟請求。但陳之強并未收手,繼續(xù)有規(guī)劃地、持續(xù)反復地向法院大量起訴類似案件,利用部分商家考慮到訴訟成本高、擔心被進一步抹黑而私了的心理以獲得和解賠償從而謀取經(jīng)濟利益,將法院作為其索賠牟利的平臺。陳之強的行為已嚴重影響我國良性營商環(huán)境的創(chuàng)建,已使有限的公共資源在維護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失衡,超越了個人權利行使的界限,也失去了權利的正當性,陳之強的行為已構成了對訴訟權利的濫用。
之后,《民事裁定書》中繼續(xù)寫道:“截至2022年12月23日止,陳之強已向本院起訴此類案件達800余宗。2022年12月9日,本院認為陳之強以向法院起訴作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協(xié),多次索取商家錢財,且數(shù)量極大,涉嫌敲詐勒索犯罪,將陳之強涉嫌敲詐勒索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徐聞縣公安局已于2022年12月16日作出立案決定書。決定對陳之強涉嫌敲詐勒索立案偵查。”
陳之強表示,以前訴訟時從未遇到這種情況,法院都正常受理案件,這次的訴訟一開始就頗為蹊蹺?!斑@次我提起訴訟時,審判長張某找過我,讓我直接撤訴,還說自己以前是辦理刑事案件的,如果我不撤訴就把我移送到公安機關。這一次的訴訟也沒走正常流程,甚至都沒給被告方發(fā)傳票過去。”陳之強認為,訴訟是自己正常行使的權利,法院可以駁回起訴,商家也可以起訴自己,但徐聞縣法院認為自己涉嫌敲詐勒索,此舉實在不能理解,“如果法院認為我涉嫌敲詐勒索,為何不在第10場、100場時就認定,一直等到800多場才認定?”
2022年1月1日,新黃河記者致電審判長張某了解情況。張某告訴記者,陳之強的行為跟一般打假行為不同,他買到的東西不管真假都去起訴,利用法院這個平臺,把傳票寄給商家,跟對方索要賠償,具體理由已經(jīng)都在判決書上寫清楚了。“他還跟我們法院說,一年要打一萬起官司,十年要打十萬起。”
職業(yè)打假的“罪與罰”,法律界限在哪兒?
近幾年,由于加大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shù)男麄?,全國各地涌現(xiàn)出一大批“職業(yè)打假人”,導致法院審理的類似案件大量增加。在審理”職業(yè)打假人“提起的訴訟案件時,有的法院表示支持,也有些法院不支持這種賠償,以減少類似案件的受理。不過,類似徐聞縣人民法院將原告”職業(yè)打假人“移送至公安機關進行刑事立案的,在全國實屬罕見。陳之強的行為是否涉嫌敲詐勒索?職業(yè)打假的刑事邊界、法律紅線又在哪兒?
“打假不等于‘瞎打’,要遵循正當性、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則行事。什么是瞎打?就是起訴理由不成立,比如一個非食品類產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索賠,國產產品要求提供進口產品的文件,這就屬于瞎打。不過,即使是瞎打,是否構成敲詐勒索也是有爭議的?!薄爸袊殬I(yè)打假第一人”王海認為,從底層邏輯來講,這涉及打假人是否存在故意行為。如果明知道訴訟理由不成立,利用商家怕麻煩心理,還敲詐對方一筆錢,這就涉嫌敲詐勒索了;如果打假人不太懂業(yè)務,并非故意“瞎打”,只有少量這種行為,則不應該被認定敲詐勒索。
陳之強的打假行為是否屬于“瞎打”,在網(wǎng)絡上頗有爭議。有網(wǎng)友翻出他曾提起的兩起“打假”案件:一起是他去年8月購買某品牌“避孕套嘗鮮專享系列”一件,在起訴書中提及該產品“違反食品安全法”,另一起是購買的某國產品牌零食,認為產品沒有提供”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這兩起案子發(fā)到網(wǎng)上后,也引發(fā)網(wǎng)友和“職業(yè)打假人“的群嘲。“我第一年從事打假,那兩起案子起訴理由出了點錯,因為太忙也沒來得及修改,但并非惡意訴訟?!标愔畯妼Υ私忉屨f。
近些年,全國各地發(fā)生打假人因購假索賠、以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的同類案件時有發(fā)生,但絕大多數(shù)已經(jīng)被官方定性為錯案。中凱(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杜鵬是國內著名的打假辯護人,其團隊曾為400多名打假人辯護,其中389人無罪釋放,在打假圈內小有名氣。在杜鵬看來,多次購物打假通過法院訴訟方式維權索賠不應構成犯罪。只要“舉報或起訴”索賠方式合法,沒有證據(jù)證明其實施敲詐勒索。如果產品屬于瑕疵問題或者符合相關標準,那么相關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即可,不能因為起訴次數(shù)多了,就構成犯罪,這個觀點顯然沒有法律依據(jù)。此外,打假的目的可能為了獲利,但不能因為當事人的目的是為了獲利,法院就駁回起訴者的訴訟請求。利益分為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法院保護的是合法利益,否定的是非法利益。制假、售假獲取的是非法利益,打假獲取的是合法利益,為了獲取合法利益,無可厚非?!靶炻効h法院對陳之強的類似起訴案件的判決,均是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這種判決本身就值得商榷。通過初步分析,他多次購物打假通過法院訴訟方式維權索賠既沒有犯罪事實,也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p>
盡管徐聞縣公安局已于2022年12月16日作出立案決定書,但陳之強表示自己并未收到任何通知,至今也沒有警方跟他聯(lián)系過,他希望警方能盡快給案件作個定性。通過這次自己“涉案”,陳之強也對打假這一行的風險有了全新認識,“如果這次我能安全落地,可能以后都不會干職業(yè)打假人了,我可能會考個律師資格證,想從事律師這一行?!?/p>
新黃河記者:郭吉剛
編輯:韓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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